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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发布

山东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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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政府网
  • 发布时间:2021-12-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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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发布

【概要描述】12月20日,山东省政府网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成绩位居全国前列;体育产业规模达到6000亿元以上,占全省GDP的比重接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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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山东省政府网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此,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体育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之前,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建成体育强国”明确写进了2035年远景目标。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把“建成体育强省”写进了2035年远景目标。新时代新阶段新征程,必须精心谋划好进一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的目标举措,充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促进我省体育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为体育强国建设贡献山东力量。

 

《实施意见》编制主要经历了组织筹备、座谈调研、深入论证、征求意见四个阶段。在编制前期,组织相关专家研讨,拟定框架提纲,梳理群众建议,吸收有关省市经验,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了意见。在编制后期,相继完成22个省直部门的会签,以及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坚持高点定位、高点谋划,科学制定了建设体育强省的两个阶段、五个维度的发展目标,打造实施十项突破行动,构建起体育强省建设的“四梁八柱”。

 

(一)明确体育强省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以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明确提出的到2035年建成体育强省的远景目标为依据,提出了到2025年实现重大突破、2035年建成体育强省两个阶段的目标,并在全民健身、争光争先、服务大局、可持续发展以及治理效能5个维度上提出了具体目标,全面描绘体育强省建设的蓝图。

 

具体来讲,到2025年,体育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成绩位居全国前列;体育产业规模达到6000亿元以上,占全省GDP的比重接近2%;体育文化软实力明显提升,体育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到2035年,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在全民健身、争光争先、服务大局、可持续发展和治理效能上走在前列。

 

(二)明确十项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目标导向方面,根本遵循就是“2035年建成体育强省”。效果导向方面,就是努力实现我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全民健身上要做到“举步可就”、竞技体育上要做到“为国争光”、体育产业上要做到“结构优化”,真正实现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实施意见》用10个突破行动和31项具体措施,明确了建设体育强省的路线图和任务表:

 

一是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突破行动,在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优化科学健身指导上持续发力,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实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突破行动,在优化项目布局、完善训练体系和强化科技助力上持续发力,努力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

 

三是实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突破行动,在完善体育产业体系、激发体育市场活力和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上持续发力,努力助力体育产业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四是实施青少年体育全面发展突破行动,在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加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上持续发力,努力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

 

五是实施构建体育赛事体系突破行动,在鼓励引进申报高端体育赛事、加快构建全民健身赛事体系和鼓励策划自主品牌赛事上持续发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观赛体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荣誉感;

 

六是实施体育文化建设传播突破行动,在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和传播、传承优秀齐鲁体育文化和拓展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上持续发力,努力扩大山东传统体育项目、体育文化在全国和全世界的影响力,成为齐鲁大地一张优秀的文化名片;

 

七是实施体育融合协调发展突破行动,在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促进体育与多行业融合发展、统筹城乡体育协调发展和促进“三圈”“三带”体育协同发展上持续发力,努力增添体育事业的发展内涵,实现城乡区域体育事业的协调发展;

 

八是实施社会力量办体育突破行动,在壮大体育社会组织、推动体育市场和公共资源向社会力量开放和强化激励机制制度上持续发力,努力健全更加完善的保障举措,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进入体育领域,激发体育市场生机活力;

 

九是实施国家重大体育发展战略突破行动,在实施“三大球”振兴计划、落实国家冰雪战略上持续发力,努力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在重大赛事中提高为国争光贡献度;

 

十是实施体育治理能力建设突破行动,在建立健全体育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数字体育建设和加强体育风险防控上持续发力,努力加强体育法规和制度建设,营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4项保障措施,其中突出强调了各级政府要科学制定本地区落实体育强省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制定目标任务落实评估和分解评价机制等内容。这些措施必将有力促进《实施意见》真正落实落地,在全省推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建的体育工作新格局。

 

《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体育强国建设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体育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全省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到2025年,体育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成绩位居全国前列;体育产业规模达到6000亿元以上,占全省GDP的比重接近2%;体育文化软实力明显提升,体育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

 

(二)到2035年,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

 

——全民健身走在前列。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3.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8%,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构建成型,体育助力高品质生活作用有效发挥。

 

——争光争先走在前列。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奥运争光能力大幅提升,持续在重大国际赛事上为国家作出重大贡献。

 

——服务大局走在前列。体育产业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体育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合作明显加强,中华体育精神传播更为广泛。

 

——可持续发展走在前列。青少年体育全面发展,体育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体育融合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城乡、区域体育实现均衡协调发展。

 

——治理效能走在前列。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大体育”发展格局基本完善。体育“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数字体育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社会力量办体育蓬勃发展。体育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突破行动。

 

1. 统筹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组织实施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工程,打造一批体育公园。按标准规划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增建健身设施,在社区打造“10分钟健身圈”。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积极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普及群众参与度高的大众运动项目,加快发展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推广传统和民俗特色体育项目。促进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落实推广工间操、举办职工运动会制度。(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残联、团省委)

 

3. 优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积极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动健身指导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明办、省卫生健康委)

 

(二)实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突破行动。

 

4. 优化项目布局。坚持以奥运争光计划引领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全面对接国家奥运优势项目,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体育强项。巩固提升全运会优势项目,强化基础项目、集体球类项目,集约高效发展冰雪竞技运动,构建重点突出、均衡发展的项目布局。(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5. 完善训练体系。遵循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和大赛周期规律,科学布局运动队梯队建设,贯通业余训练和专业训练,完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思维的拔尖型教练员人才,持续深化复合型教练员团队建设,推进“训科医管”一体化。坚持“三从一大”科学训练原则,强化队伍管理,提升训练效益。(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 强化科技助力。加强实力平台建设、体能训练改革、生理生化指标监测、技术动作分析等工作,打造高水平的竞技体育科研中心和训练基地,实施“科技进场馆”工程,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训练、参赛等领域的实践和运用。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科研综合优势,建立体育训练科技攻关协作机制。(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实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突破行动。

 

7. 完善体育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运动项目产业,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能体育,催生更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应用,开发智能运动装备产品和技术。(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 激发体育市场活力。支持重点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体育产业集团、体育上市公司。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引导中小微体育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体育企业、研发中心、运营中心落户山东。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开展体育消费季、体育夜经济等活动,引导和鼓励体育消费。(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9. 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园区)。办好山东省体育用品博览会等会展活动。支持创建体育服务综合体、健身俱乐部等体育服务业品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打造体育技术创新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支持创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和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青少年体育全面发展突破行动。

 

10. 深化体教融合。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证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办好全省大中小学体育联赛,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鼓励高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完善高校与各级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人才贯通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11. 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持续深化体校办学改革,提升科学训练专业水平,加强体育传统项目(体育特色)学校建设,鼓励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青少年体育训练机构,构建以普通中小学为基础、各级体校为骨干、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补充的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12. 加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大力推动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运动器械、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游泳普及活动和针对青少年近视、超体重等问题的体育干预。(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五)实施构建体育赛事体系突破行动。

 

13. 鼓励引进申办高端体育赛事。支持济南市承办世俱杯、青岛市承办亚洲杯足球赛分赛场比赛。鼓励各市申办国际综合性赛事、单项高等级赛事、永久性主会场赛事,承办全国重大赛事。办好省运会、年度锦标赛等省级重大赛事。(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14. 加快构建全民健身赛事体系。以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以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为基础,构建时间跨度大、覆盖区域广的全民健身赛事体系。突出群众喜闻乐见项目,大力培育“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赛事。支持各运动项目协会举办全省性体育联赛。完善马拉松等新兴赛事体系。在全民健身赛事中推行运动等级评定制度。(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

 

15. 鼓励策划自主品牌赛事。鼓励各级策划举办特色鲜明的品牌赛事,打造地域标签、城市名片、体育名城、赛事之都,形成“一市多品”“一县一品”的赛事格局。着力培育赛事运营公司,健全赛事评估体系和认证制度,提升赛事品牌价值。(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六)实施体育文化建设传播突破行动。

 

16. 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和传播。树立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典型,发挥体育明星影响力和感召力,积极传播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倡导健康运动生活方式。开展体育文学、体育影视、体育收藏等展示和评选活动,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支持打造体育融媒体产品,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17. 传承优秀齐鲁体育文化。依托我省传统特色体育项目,传播推广齐鲁体育文化。加大武术、蹴鞠等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研究整理。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体育博物馆和体育文化传承中心。(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族宗教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18. 拓展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和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山东友好省州(城市)的国际体育交流合作,推动武术、龙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拓宽优秀运动队国际训练渠道,探索竞技体育备战训练、技术人才引进全球化战略布局和合作。(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委外办)

 

(七)实施体育融合协调发展突破行动。

 

19. 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建立健全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设体卫融合专家智库和运动处方库,推广对常见慢性病的运动干预。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创办康体康养、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机构,培育一批体卫融合服务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

 

20. 促进体育与多行业融合发展。开发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一批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打造一批融合商贸、文化、娱乐等业态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开展体育文创设计、体育文化节庆等活动,探索推进体育与养老、科技、互联网等行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21. 统筹城乡体育协调发展。健全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农民体育协会体系建设,挖掘一批民俗特色体育项目,创设一批具有“三农”特色的赛事活动,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特色乡村,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2. 促进“三圈”“三带”体育协同发展。建立省会、胶东、鲁南经济圈体育协作机制,策划建设沿海、沿黄河、沿大运河体育带,支持建立体育发展联盟、举办体育联赛、策划地域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跨区域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产业新高地。(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八)实施社会力量办体育突破行动。

 

23. 壮大体育社会组织。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基层社区。制定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政厅)

 

24. 推动体育市场和公共资源向社会力量开放。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目录标准,把适合的体育服务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推动公共资源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发展户外运动、组织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25. 强化激励机制制度。社会资本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的,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社会力量举办体育培训机构成绩突出的享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推动体育赛事安保服务标准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品牌体育赛事扶持奖励制度。(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

 

(九)实施落实国家重大体育发展战略突破行动。

 

26. 实施“三大球”振兴计划。构建体育系统、职业俱乐部、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三大球”竞赛市场培育开发,支持各级发展职业俱乐部、创建青训基地、申办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鼓励社会主体组建业余球队、举办社会赛事。(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27. 落实国家冰雪战略。全力落实国家冰雪运动战略。以短道速滑、速度滑冰等项目为重点,提升冰雪项目竞技水平。办好全民健身冬季运动会,因地制宜开展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支持各级发展冰雪产业,鼓励我省企业参与冰雪运动器材装备研发生产及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十)实施体育治理能力建设突破行动。

 

28. 建立健全体育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体育”发展格局,完善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等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效果进行评估。加大体育法治和政策研究力度,加强体育法规、制度、标准建设,提高依法治体、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29.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体育领域“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体育领域市场主体服务监管,推动建立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加快全省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信用激励惩罚联动机制,落实失信惩戒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体育监管体制。(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30. 加强数字体育建设。加强体育数据系统集成和共享管理,建立健全专题数据库,推进体育领域“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数字化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省、市两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支持开展智能健身、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大数据局)

 

31. 加强体育风险防控。全面加强体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健全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完善安全办赛标准规范,落实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和赛事“熔断”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体育场馆安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安全和竞技性射击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反兴奋剂斗争。(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对体育工作领导的制度规定,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体育强省建设。各级政府要将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体育强省任务目标。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科学制定本地区落实体育强省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要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完善配建标准和评估体系。

 

(三)加强人才培养。改革完善运动员选拔机制和教练员培养遴选机制。加大体育科研、运动康复、体育竞赛管理等专门人才培养。构建体育人才激励机制,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加强退役运动员安置和创业指导工作。

 

(四)加强评估指导。建立目标任务落实评估制度和分解评价机制,加强对体育强省建设目标任务的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措施落地,推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建的体育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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