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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公开征集健身气功运动处方

体育总局公开征集健身气功运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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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 发布时间:2020-06-0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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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公开征集健身气功运动处方

【概要描述】6月8日,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布《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健身气功运动处方的通知》,公开征集两大健身气功运动处方:古代典籍文献记载的祛病强身类运动处方和民间传统气功流传的祛病强身类运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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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健身气功在新时代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健身气功运动处方的通知》,公开征集两大健身气功运动处方:古代典籍文献记载的祛病强身类运动处方和民间传统气功流传的祛病强身类运动处方
 
(图源:国家体育总局官网)
 
以下为通知全文: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健身气功运动处方的通知
 
为积极贯彻实施《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落实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不断丰富和充实健身气功养生理论和实践方法,推动健身气功在新时代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特面向社会开展健身气功运动处方公开征集工作。现将具体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积极而科学的态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华传统气功养生文化中有关祛病强身、养生康复的方式方法,并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创新和创造性转化,使之成为推动新时代健身气功体医融合发展、服务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源泉。
 
二、征集内容
 
(一)古代典籍文献记载的祛病强身类运动处方
 
此类处方是对《诸病源候论》等古代典籍文献的创新性挖掘整理或创造性转化应用。征集申报的运动处方应以肢体导引类为主要运动形式,且对人体某一类健康失衡功能状态有独特、良好的调节作用;既有清晰历史渊源,也符合时代特征,更有显著干预效果。
 
(二)民间传统气功流传的祛病强身类运动处方
 
此类处方是对民间流传的传统气功中能针对性调节人体某一健康失衡功能状态类小功法的系统整理提升。征集申报的运动处方应以中医、气功等传统理论为指导,以肢体导引类为主要运动形式,理论科学合理、功法安全可靠、锻炼简便易行、效果作用明显。
 
三、征集范围
 
(一)凡在我国民间广泛使用的,或在中国古代典籍文献中明确记载的,但尚未被官方等机构征集或现代中医、气功、养生等权威著作、教材等收录的,且确有独特的祛病强身、养生康复的气功健身类方法。
 
(二)凡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纠纷等问题的气功健身类运动处方知识产权权利人,在遵守《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均可按照征集内容和要求申报运动处方。
 
四、征集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8月20日,为此次征集运动处方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后续,气功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运动处方的遴选评审工作,预计2020年10月公布入选的运动处方。
 
五、报送材料
 
(一)运动处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情况。
 
(二)运动处方征集申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处方源流与推广使用情况、处方适用范围(人群、症状、禁忌等)、处方适用评估方法、处方干预原理、处方操作技术、处方方义阐释、处方锻炼要点、操作注意事项、处方操作原则、处方效果评价与调整,以及处方实施进度等材料。
 
(三)有关运动处方理论、操作技术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声像等材料。
 
(四)反映运动处方干预效果的证明材料(至少需30个以上的干预案例材料或有关科研数据)。
 
六、征集方法和奖励措施
 
(一)无偿捐献。气功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运动处方进行评审遴选工作,入选的运动处方将为其知识产权权利人颁发捐献证书,并签订无偿捐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气功中心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推广。
 
(二)版税奖励。通过评审入选的运动处方,其成果今后以图书、录像等形式出版产生版税效益的,气功中心将按其成果实际获得版税收入的30%作为奖金,奖励给入选的运动处方知识产权权利人。
 
七、评审方式
 
(一)材料初审。气功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运动处方材料进行初审,遴选出符合要求、质量较高的运动处方进入专家复审阶段。
 
(二)专家复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运动处方通过审阅材料、听取陈述、集中讨论、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复审复评,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将邀请运动处方知识产权权利人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陈述报告和回答提问。
 
(三)中心审批。气功中心将根据专家复审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此次征集运动处方的入选名单,并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布和宣传。气功中心与入选运动处方的知识产权人签订协议、颁发无偿捐献证书后,将分阶段有计划的向社会推广普及此次征集入选的运动处方。
 
八、其他方面
 
(一)此次征集运动处方的报送材料,基本汇总在《健身气功运动处方申报报告》(以下简称“《申报报告》”,详见附件)中,请认真据实填写《申报报告》,若内容较多,可添加附页。《申报报告》电子版请从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官方网站“文件下载”栏(网址:http://www.chqa.org.cn/down.php?id=14)下载。
 
(二)《申报报告》中“处方操作理论与技术介绍”等内容的填写,请参照体育总局气功中心颁布的《健身气功运动处方研制指南》(气功字[2020]28号)“第三章 处方研制主要阶段操作指南”中的“处方研制阶段”的要求及附录《健身气功运动处方操作(示例)》填写。《研制指南》电子版请从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官方网站“政策法规”栏(网址:http://www.chqa.org.cn/news.php?cid=17&id=3007)下载。
 
(三)《申报报告》和相关报送材料请一式10份于2020年8月20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宣部,同期请将电子版《申报报告》等发送至keyanbu21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也不再接受补充材料报送。
 
(四)《申报报告》等申报材料一旦报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凡填写《申报报告》和报送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经入选,将立即给予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和损失。
 
(六)严禁申报者以任何名义请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给予照顾。凡行贿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的,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已获准入选,立即撤项并追究相关责任和损失。
 
(七)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宣传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西门
 
联系 人:盖 超
 
联系电话:010-67052077
 
联系邮箱:keyanbu213@163.com
 
附件下载:健身气功运动处方征集申报报告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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