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因租赁办公室纠纷被告 要求赔偿十余万元
- 作者:运动家
- 来源:财旅运动家
- 发布时间:2019-12-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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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因租赁办公室纠纷被告 要求赔偿十余万元
【概要描述】12月12日,根据《足球报》消息,中国足协因为租赁办公室纠纷,被状告至北京东城区法院,原告要求足协赔偿房屋占用费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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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根据《足球报》消息,中国足协因为租赁办公室纠纷,被状告至北京东城区法院,原告要求足协赔偿房屋占用费十余万元。
根据起诉书文件,北京兴隆置业有限公司拥有足协原租用东玖大厦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到2020年4月份终止,但是今年因足协要搬迁至世东国际大厦,为此双方协商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终止履行原合同,合同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退还房屋,但当时因足协与王永华的人事纠纷尚未解决,王永华一直占用该房屋未清退。
按照合同,足协需要在2019年5月退还房屋,由于足协与王永华(曾足协足球发展基金会筹备组工作人员)的人事纠纷未解决,王永华一直占用该房屋未清退。
原告把中国足协(法定代表人张剑)和王永华作为被告一起诉至北京东城区法院,要求足协和王永华清退交还房屋,并赔偿房屋占用费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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